第二日休息一天。
到了傍晚,用饭的时候,王宵猎对余欢道:“提辖,今夜随我出城,到金营里走一遭可好?天气一天比一天热了,这种会以后可是难得。”
余欢沉默一会,才叉道:“听舍人吩咐!”
王宵猎点头:“两军交战,最重要的就是敢战能战。
先要敢战,才能战!
不与金人交,怎么能够打金人呢?不过,敢战不是头脑一热就冲上去,而是要计划周详。
这些日子金军围城,我们每夜都出城闯金营,从来没有失。
为什么?因为我们知道自己几斤几两,从不贪功。
金营外面走一圈,及就回来。”
余欢道:“先前听舍人多次闯金营,从来没有失。
原来如此。”
王宵猎道:“为什么这样做?最主要的目的,是把金人白天制作的器械破坏掉。
没有器械,金人怎么攻城?所以出城之后,最重要的不是杀伤多少,而是去烧器械。”
余欢道:“若是如此,金人只要在器械周围布置伏兵,岂不是要遭殃?”
王宵猎摇了摇头:“器械都是堆在营寨之外,不然不方便。
金人若是布置伏兵,我们在城头早就看见了,怎么会去闯?我们守城,城外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,金人却不知我们底细,这是根本。”
余欢听了点了点头。
这些道理,以前倒是没有听过。
现在听王宵猎讲,好像真是这么回事。
王宵猎跟余欢这些,是打消他心中疑虑,让他安心跟着自己。
自己的军队太少,有壮大的会不要错过。
跟着自己出去,见识一下跟金军交战到底什么样子,对余欢是好事。
过了半夜,王宵猎对解立农道:“昨天余欢带人进城,金兵也都看到了。
今天要格外不同,让金人知道城里有了援军。
我带余欢和邵凌一起出东门,你和曹智严出西门,从南门回城。
记住,千万不要深入金营,不可以被金军缠住。
天气一天热过一天,金军待不了多久,不可出意外。”
几人一起称诺。
出了东城门,王宵猎与邵凌带着余欢,以及五十士卒,直向金营冲去。
五十士卒中,有二十人是从余欢营中选出。
他们第一次闯金营,都格外精神,心中也有些紧张。
五六天的时候,金军习惯了宋军闯营。
知道宋军不会深入,靠近城门的地方留些哨卫,大军多休息于营寨深处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!作为一个颜正,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,除了没钱,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。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。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,...
从前有座山,山上有座庙,庙里有个倒霉蛋穿越了,他变成了日向家的大少爷,还顺带在火影世界里觉醒了替身的能力。你说有替身就有替身吧,可为什么这个名为辉夜姬的替身长得这么像某位最终boss呢这也太...
在以光和希望为主调的奥特曼世界里,变成了以邪恶为代名词的黑暗,红荼只想给自己唱一首凉凉。于是黑暗阵营里就多出了一个恐怖的二五仔。红荼虽然我是为黑暗,但我依旧向往光明。众boss这就是你吞我们的理由?醒醒吧!你是不可能变成光的!群号323474794调戏作者的,就不要来了已经够多了...
陈乐天从军伍回到京城,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没变。而他,想做个修行者,可以御车飞行,享受着众人的欢呼。...
记得看下面阅读须知1芈陆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篇升级流文里的配角。而男主是个名为斛律偃的美强惨小可怜,在十四岁那年被斛律家的人送上祭祀台,并被挖了眼割了舌废了手和脚。芈陆以灵魂的状态看着斛律偃以...
一颗小黄豆,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,没有狗血,没有宅斗,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。...